認識公會

台灣合板製造業的肇始與展望

合板工業的肇始

臺灣合板製造的起源很早,可以溯及光復後的民國35年。當時,有木業公司首先利用省產杉木製造合板,此為合板生產的濫觴,民國38年政府播遷來臺後,則有木業公司進口菲律賓柳安原木製造合板試銷南非,又以柳安合板結合臺灣檜木、烏心石平切的薄片,做成化粧合板外銷美國,從此展開臺灣合板外銷的新頁。民國39年以前,國產的合板數量有限,只供國內市場使用;其後,因大量取得進口柳安原木,產量逐年遞增,民國50、60年代,投入本業的工廠日漸增加,奠立了臺灣合板工業的基礎。 

 

臺灣合板出口,在民國53、54年曾居美國進口市場第1位;民國55年的外銷量高居世界第2位;至民國60年,合板外銷比重高達94%。民國62年,合板外銷數量達110萬5千餘立方公尺,金額為2億2,700餘萬美元,當時在產業外銷實績上是居於紡織、電子業之後的第3位。民國67年,外銷數量高達124萬餘立方公尺,金額為3億2,600餘萬美元。在早年政府大力倡導外銷、爭取外匯的年代,合板產業確實為國家累積不少外匯,不僅提供了國內大量就業,也連帶推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,例如:膠水、膠帶、化學、機械、五金、製材、家具、船務、運輸………等等。

 

臺灣區合板製造輸出業同業公會也在那個以輸出為導向的年代成立,於民國51年11月27日正式立案,至今已逾50年。會員公司在全盛時期接近90家;目前會員數近40家,另有贊助會員(合板進口廠商)20餘家,涵蓋國內主要製造及進口業者。

 

挑戰與轉型

早期臺灣合板工業因為取得豐沛進口柳安原木,加上國內勞工勤奮、素質良好而得以興盛;但是,也因為原料必須全數仰賴進口,以致當東南亞國家自民國68年起,開始限制原木出口數量、提高關稅,一方面又扶植其國內合板產業,設立合板工廠近百家,每年外銷合板數量可達800萬立方公尺,並以低價傾銷臺灣市場時,則嚴重威脅到臺灣合板工業的存續與發展。

 

面對民國70年代以後的這股衝擊,國內合板業者採取各種因應措施,包括:一方面將國內部分生產線移往東南亞原木產區投資生產,另方面在國內投資更新自動化、效率高的機械設備提高效益;再者,部分業者放棄完全仰賴熱帶原始雨林的柳安大徑原木,而採用紐西蘭人工造林的放射松小徑原木來製造合板。尤有進者,努力進行產品的多樣化,由原來以生產素面合板為主,開發生產木心板、粒片板、纖維板、複合地板、LVL層積材及各類加工合板;也同時開發具有防水、防焰、耐燃、防蟲、低甲醛……等功能的合板產品,以提升品質及附加價值,區隔市場。另外,在品質認證方面,業者除早年申請政府正字標記外,也隨時代環境演變,陸續申請取得國內外各種木製產品認證,如:內政部綠建材標章,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、型式認可證書、驗證登錄證書,工業局MIT微笑標章,國際永續林業FSC-COC認證,日本JAS標章,美國加州CARB認證……等等,為產品品質把關,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故而能度過民國70年代以來的種種競爭與考驗。

 

展望未來

一、木材是可以永續生生不息的天然作物,政府在造林育林之餘,應該可以積極規畫木材屆齡利用的課題。因為臺灣目前的木材原料幾乎全部仰賴進口,自給率不到0.5%。(環觀大陸每年種植林有1億立方公尺以上;韓國在國內外均積極造林利用;日本近年來已積極提升木材產品的原木自給率,2017年約已達到35%)。臺灣面積雖小,仍有相當面積的人工經濟造林地,若能做好種植與採伐、再造林的循環利用方案,林木在生長的各個階段就能發揮如:水土保持、清潔空氣、淨化水源、綠化環境、旅遊休憩、吸碳、固碳、促進經濟發展、有益國民健康等功能,一舉數得。

 

二、合板(木材)工業相較於鋼鐵、水泥等工業,是屬於低耗能產業,而且提供的是環保、健康的建築裝修材料。木構建築也是值得推廣的綠色環保健康住屋;但是目前國內法規對於木構建築有諸多限制與錯誤認知,例如:限制建築高度(約只能到4樓);事實是現今的木構建築材料技術已可獨立建造12樓以上建物,在美國、加拿大、日本很多公共集會場所均以木構建築呈現。一棟合格的木構建築在防震、防火功能上均不亞於其它建築物,同時,木構建築所能提供的自然觸感、濕度溫度調節、低耗能、低碳排放等功能,則是其他類型建築所不及的。目前,國外也推動以一、二樓採鋼筋混凝土建築結合三樓以上採木構建築的複合建築社區。面對21世紀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的趨勢,相信政府將會持續建立減碳與保護地球的法規,以利符合低耗能、綠色環保的木構建築的順利發展,使產業的發展、國民的居住健康與環境的保護都同獲其益。